成功案例
离婚纠纷
作者:葛万超 律师 时间:2018年03月30日
离婚纠纷
一、
原告:贺某某,女,汉族,住址重庆市********************,身份证号: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委托代理人:***,重庆瀚思律师事务所
被告:张*,男,汉族,住址重庆市********************,身份证号: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二、事实经过
原告与被告2014年经人介绍登记结婚,婚后生有两孩子,均为儿子。2013年大儿子,2014年下半年生小儿子,被告每年春节回家一次,两个感情基础淡薄,且长期不在一起,
2015年被告对原告大打出手,并且辱骂,被告受不了后带着小儿子回娘家,事隔两年多,因为小儿子要上学,用到户口等问题,原告才知道,这个事情不能拖了,决定协商离婚。但被告一分钱不出,反而要求原告赔偿损失各项费用十多万,还要求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,女方不服气,决定起诉离婚。
三、诉讼请求
1,请求判令婚生子张**(大儿子)跟被告共同生活,张**(小儿子)跟原告共同生活;
2,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,因房屋拆迁获得的赔偿款15万元及小儿子部分赔偿款;
2,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。
四、案件分析:
该案被告不同意离婚,如果要被告同意,被告提出的要求是:1,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被告;2,赔偿款一分不给原告;3,要求原告赔偿青春损失费5万元;4,要求原告支付两个孩子抚养费每个月3000元。
这么一来这个案件就没法调解,最关键的是,被告直接知道原告起诉后,不在出面,外出打工去了,导致整个案件只有公告,公告三个多月后,被告才在最后没法了出来调解,调解的条件就是上面,这么一来又没法判决离婚。
五、结:离婚案件,离婚的方式可以协议离婚,也可以起诉离婚。但是当事人在跟对方不合的时候,不管是否考虑离婚问题,应当尽量收集相关的证据,比如:1,被对方家暴的,应当报警或者到医院检查,留下受伤证据;2,长期分居的,应当找到相应的证据等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。
六、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离婚理由是:
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,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,是判决离婚的实质要件。因此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”是法院处理离婚纠纷中判决是否准予法定离婚理由。
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,应当从婚姻基础、婚后感情、离婚原因、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。如果夫妻关系事实上已完全破裂,不能继续维持,没有恢复和好的可能,就应该准予离婚。相反,婚姻关系事实上没有破裂,还能够维持,有和好的可能,即使一时调解无效,也不应准予离婚。
七、怎么认定感情确已破裂
(一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。家庭暴力、虐待、遗弃行为中,受伤害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——妻子、未成年子女、老人,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是有长期积怨,很难和好。一方要求离婚的,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危险。在判决离婚前,要做好坚决不离一方的工作,以防不测。
(二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。所谓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,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《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)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界定为: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、稳定地共同住。
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。一方面不以不准离婚惩罚有过错一方,同时应通过调解、判决等审判活动,加强道德教育,对错误思想和行为予以道德上的谴责。对第三者可建议有关组织对第三者予以适当的行政处分。
对确实已经死亡的婚姻,在做好无过错一方思想工作得基础上判决离婚。从长远来看,这对解放当事人自身,促进社会安定团结,预防矛盾的升级、犯罪都是有利的。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。对这一类案件,首先应教育帮助有此恶习的一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,改正自己的行为,多关心家庭、承担家务、照料子女。其次要动员另一方给予关心和帮助,促使双方和好。对少数夫妻积怨太深,被告恶习屡教不改,双方关系极为恶劣,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,应准予离婚。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。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,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,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,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,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。所谓分居,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、性生活和互相扶助、精神抚慰。
(五)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。宣告公民失踪,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,经利害关系人申请,人民法院经法定程序寻找仍无音讯的,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。
夫妻一方失踪,客观上已经不履行自己对家庭、对子女、对配偶的责任,维持这种婚姻关系对另一方已无实质意义。因此法院判决解除失踪人的婚姻关系,对及时有效保护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,保护有其他利害关系当事人的合法利益,稳定家庭秩序与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。
八、最后劝解
婚姻不是儿戏,特别是有孩子的家庭应当多为孩子考虑。
不可小事化大,曾经听过这样一个例子,
穷人说:有钱就是幸福;
盲人说:能看见就是幸福;
乞丐说: 有饭吃就是幸福;
病人说:能活着就是幸福;
光棍说,有老婆就幸福。
目的全达到后,幸福吗?不一定。
那么幸福是什么?
其实,幸福是一种心态,
幸福是一种满足,
幸福是一种领悟,
幸福是风雨中的淡然,
幸福是生活中的沉淀,
幸福的人懂得凡事感恩,
幸福的人永远不忘初心。
什么才是幸福?
答:幸福就是知足,感恩!